广州中心老城区将要全面禁煤,用煤球炖汤、在街边架炉放木炭烧烤等行为都将被禁止!近日,越秀区政府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》和《越秀区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(“无煤区”)工作方案》,通告已于10月6日起实施。
据规定,自通告实施日期起,越秀区在全区范围内禁止销售、使用煤、重油、柴油等高污染燃料,已经建成使用的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,从明年1月1日起,禁止高污染燃料进入“禁燃区”,越秀区全区彻底成为“无煤区”。
《通告》内所指的高污染燃料最重要的包含煤(含以煤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的煤制品)、燃料油(重油和渣油)、木炭、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(树木、秸秆、锯末、稻壳、蔗渣等),以及硫含量大于0.5%、灰分含量大于0.01%的轻质油,硫含量大于30mg/m、灰分含量大于20mg/m的人工煤气。
越秀区环保局局长杨喜中表示,通告是在9月6日发布的,10月6日起正式生效实施,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削减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,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在全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煤、重油等高污染燃料,全面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“而根据省市相关的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,越秀区的行政区域都被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,又称为‘禁燃区’或‘无煤区’”。
《通告》规定,从10月6日起,禁燃区内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、窑炉、大灶等设施。10月6日以前建成、使用的各类高污染燃料设施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及其他非高污染燃料。“按照市里的相关文件要求,越秀、荔湾、天河、海珠、番禺几个中心城区都要在近年内建成‘禁燃区’。我们越秀区属于中心老城区,理应率先创建。”杨喜中说。
杨喜中介绍,对于违反《通告》规定接着使用高污染燃料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规定,由越秀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拆除或没收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。违反《通告》规定销售高污染燃料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等部门予以查处。
据悉,越秀区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致上可以分为四个工作阶段。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要按照现在的模式,发现一起就整改一起、查处一起,争取今年年底前能完成初步工作,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”杨喜中说。
来自越秀区环保部门的消息,经摸查,目前越秀区内有备用重油锅炉1台,使用燃煤、木炭的企业20多家。
“现在的第三产业大都改成使用清洁能源,工业锅炉已无,这家企业的这台锅炉也是备用的,目前已经要求该企业对备用重油锅炉启动淘汰工作,并向其母公司申请了相关计划。”杨喜中表示:“使用燃煤、木炭的20多家企业主要是餐饮业,因为广州的饮食产业发达,有的店喜欢用煤来炖汤,有的馆子的一些传统菜式会用到木炭来进行烧烤,所以还有在用煤炭。不过,我们已给他们一定的时间,要求他们尽快整改。”
越秀区内有的居民楼还没有条件装管道煤气,但用瓶装气又比用煤费用高,这部分居民大多又是低收入家庭,这样的一种情况环保部门会否强制执法?
杨喜中表示,对于使用燃煤的家庭用户,环保部门绝不会强制执法,而是由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引导,从而逐步改用清洁能源,“现在越秀区许多小区和居民使用的是管道煤气,对少数使用煤的家庭,其实是对其劝说、引导,没有强制的手段。按照广州市的部署,现阶段的监管查处工作其实是局限在企业内,如锅炉、窑炉、大灶的使用”。
“我们测算了用煤和燃气的成本,其实差别不是太大,但是对于收入不高的人群来说,毕竟能省一分是一分。”杨喜中透露,下一步越秀区环保部门会考虑与民政等部门进行协商,对有困难群体给予相关的扶持,“禁煤是一个大趋势,现在人们是逐渐重视空气的质量,所以大家都要有这样的一个认识。其实居民改用清洁能源会发现空气好了、环境干净了,这样生活的质素也提高了,禁煤还是很好的一件事情,所以希望居民能够积极做出响应禁煤区的计划。”(记者 刘云 通讯员 朱海靖)